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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孕妇需做产前诊断?用什么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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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8年07月06日 点击数:
 
产前诊断的范围,大致上有:孕妇年龄35岁或35岁以上者;近亲中有先天愚型患者;夫妇一方有染色体异常者;孕妇既往曾生过染色体异常儿者;家族有性染色体异常者或已生过性染色体异常儿者;家族中有代谢性疾病患者或已生过代谢性疾病儿者;已生育过神经管缺陷儿者;曾有过原因不明的流产、死胎及死产者或出生后不久婴儿原因不明天折者;妊娠早期(12周内)曾有高热、不知已怀孕而服用某些孕期禁用药物、接触化学毒物、农药、放射线等。还有酗酒吸烟,感染风疹,食物中毒(如发芽土豆、毒蕈等)及重度营养不良者,近亲婚配者等等。

目前国内常用的产前诊断方法有:绒毛活检(用于早期产前诊断)及羊水检查(多用于中期产前诊断),此外还有B型超声波诊断、x线诊断,胎儿镜(宫腔镜)检查等可早期发现各类畸形。应明确说明的是,这些检查专业性很强,必须十分慎重地进行。